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

先讓「同股不同權」救貓咪?

證監會董事局一致不支持「同股不同權」建議。 (資料圖片)
港交所(388)早前公布《不同投票權架構概念文件》的諮詢結果,儘管回應意見存在強烈分歧,但港交所仍以「展開第二階段諮詢獲得支持」為由,因而準備建議草案作第二階段諮詢。有趣的是,港交所開心不了幾天,證監會就來個一錘定音,表示其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建議。由於任何上市規則的修訂必須得到證監會董事局通過,是次決定對建議絕對是沉重打擊。其實,此事再次凸顯港交所存在利益衝突問題。他們既是上市規則執行者,負責監管一切上市事宜,但他們同時又是上市公司,為了維持業務增長及追求盈利,當然需要盡量爭取多些公司來港上市。可是,兩個職能存在矛盾,可以想像得到,換作普通人早已精神分裂。

「一人一票」向來是香港市場的原則,但偏偏時下不少新興行業如科技公司喜愛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港交所因而流失不少客人,阿里巴巴就是一例。概念文件指出,香港正與美國等地競相爭取這些內地公司。為免生意拱手讓人,港交所當然希望放寬限制,到時生意自然大升。究竟市場接受同股不同權嗎?根據諮詢結果,認為「無論如何均不應准許」的回應只有40個或38%。贊成同股不同權的意見,他們並不是無論如何贊成。相反,他們全都認為只可在「某些情況可准許」下才可實行此架構,而且此意見回應達56個或54%。有朋友認為,證監會不是應該聽聽市場意見嗎?其實諮詢有此結果,瓜瓜認為是港交所問卷設計的精妙所在。

最近看了一本書叫《先讓英雄救貓咪!》,作者點出八條電影編劇不可不知法則,第一條就是安排主角出場時做點如救貓咪的好事,讓觀眾對主角有好感,整部電影才會吸引。作者還引用迪士尼賣座卡通片《阿拉丁》做例子,當年迪士尼開發劇本時遇到一個棘手難題,就是主角阿拉丁根本是混人一個,遊手好閒兼是小偷,在小朋友「是與非」的兩元世界裡,阿拉丁就是壞人。由他來擔當合家歡卡通片主角,幾乎可肯定電影將失敗收場。但當年聰明的編劇想到一個介紹阿拉丁出場好方法,就是讓他「救貓咪」來洗底!電影甫一開場就見阿拉丁因肚餓而去偷東西吃,但被凶神惡煞警衛發現並追捕。他機警靈巧擺脫警衛後躲進小巷,正當張口吃掉偷來的食物之際,發覺有兩雙眼睛盯著他。原來是兩個飢腸轆轆的孩子,阿拉丁於是將食物讓給他們。不要小看此情節,經此描述後,觀眾開始認同這個小偷,而且也渴望看到他最後獲得勝利。

再看港交所諮詢問卷,第一條問題是:「聯交所是否無論如何均不應准許公司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問題選項只有兩個,若選「是」,代表「無論如何均不應准許」,填寫人也不需繼續回答其他問題;若選「否」,即代表「某些情況可准許」,並且可繼續填寫問卷。換句話說,除非是反對同股不同權的「死硬派」,或像其他8%意見般,醒目地不回答此題,但繼續填寫問卷,否則即使你的意見是「無論如何均應准許」,都被引導變成「某些情況可准許」。最特別是細閱概念文件和問卷,發覺隱約滲出軟銷同股不同權味道,手法跟上述編劇法如出一轍,先讓同股不同權架構救貓咪,即是為架構加上「某些情況可准許」這前設,並指出架構能提高香港市場競爭力,令人對同股不同權有「都唔係咁差啫」的感覺,巧妙地引導讀者認同這架構。當然上述只是瓜瓜推斷,實情是否如此,留待讀者自行判斷吧。可惜的是,正如阿拉丁本質是小偷一樣,即使同股不同權前設如何,以及能為香港帶來多少經濟效益,架構始終有違一人一票公平原則。證監會是次決定,瓜瓜絕對支持!

原文刊於:am730 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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