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1日星期五

就公會對《黑箱作業豈能接受》一文指控的回應

於本月十四日,香港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兼註冊主任張智媛女士去信《信報》編輯部,指控筆者於本月七日於年青有計專欄內的一篇題為《黑箱作業豈能接受》(以下簡稱"《黑》")的文章有誤導之嫌,並說該文有明顯失實之陳述,而且也批評筆者在未有確定事實前,任意抺黑他人,實有違專業人士的操守。

收到這封措詞強硬,而且由張智媛女士親筆簽名的信件,筆者實在有點受寵若驚,因為原來公會也很在意筆者寫的東西。坦白講,身為一位Blogger,最怕是寫的東西沒有人看,如果看了也無動於中,愛理不理的話,這才是對Blogger的最大懲罰和侮辱。

首先,倘若筆者所寫的《黑》文令相關人士感到不安和尷尬的話,此非筆者所願,也願意為此衷心致歉。在此之前,筆者曾多次撰文寫了一些關於公會和業界的文章,可能因為當中批評的多,讚賞的少,所以令公會及張女士以為筆者是和公會對著幹。可是,身為公會一員,絕對希望公會和香港的會計行業有很好的發展,一味報喜不報憂只有讚無彈的話,實在不是業界之褔,希望公會和張女士明白,筆者是出於「愛之深,責之切」來寫。

就張女士對筆者的指控,筆者有以下回應:

《黑》整篇文章是筆者閱讀了龔耀輝、馬振峰和鄭中正三位於本年九月三十日一篇題為《起來,不願做奴隸的會計師》的文章後,有感而發所寫成的,特別是當中第三段提到:「觀乎我過去參與理事會的親身經歷,6年來,從來未有一次會長是選出來的,全部是經過秘密協商,自動當選。唯一一次協商不成,結果是,挑戰者被大行懲罰,連理事都選不上。黑箱運作,莫過於此。」

筆者於《黑》文第八段說:「豈料身兼公會理事的龔、馬、鄭三位也因現行制度太過「黑箱」,他們也不能知道」,這裡所講的其實就是筆者對上述該段的閱後感,而並非張女士所指,筆者有意令人理解三位理事對會務毫不明暸。

如前面所述,筆者絕對不想,也不願去任意抺黑他人。況且三位理事肯犧牲個人時間來為會務出力,筆者多謝也來不及,可有抺黑他們之理?就以馬振峰為例,每次因公會開會都需要放棄陪伴女兒的寶貴時間,筆者要抺黑他又於心何忍?雖然筆者以筆名來發表文章,但心知若果真的是存心抺黑他人,那必遭網友和讀者唾棄,所以筆者一向行文力求小心謹慎,並且抱著與寫審計報告一樣的態度去寫文章,以珍惜這幾年間所建立的丁點名聲。

另外,在寫《黑》文之前,為避免文章有失實和誤導的成份,筆者曾詳細閱讀《專業會計師條例》當中會長選舉的部份,而且也細閱了公會附例,以及曾盡力嘗試尋找相關的資料,例如,會長的參選資格,評定標準,過往候選人名單等等。可是,翻查了公會網站以及過往的會員通訊幾遍,筆者也未能如願找得到。坦白講,如果不是張女士在信中澄清,身為會員的我,也不清楚公會原來有一份《Council guidelines for election of president》,更不知道原來出選會長必須要在理事會內出任理事三年或以上。

無論如何,筆者的《黑》文並不是針對現任和過往任何一位會長,也不是想和公會唱對台,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通過改革,令整個會長選舉制度更趨公平公正。

最後,因《黑》文所引起的誤會和尷尬,筆者再一次向龔耀輝先生、馬振峰先生、鄭中正先生、公會以及相關人士衷心致歉。另外,也請《信報》編輯部能將張女士的信件一併刊載,好讓各會員透過信內的澄清,對現行制定有進一步的了解,希望藉此大家能在即將來臨的特別會員大會中,投下重要一票。

--------

註:現附上張女士給筆者的信函,當中描述了公會會長選舉的現有程序,閱讀過後令筆者對相關程序有進一步的了解。

HKICPA Letter to Bitter Melon






&&&&&&&&

LinkWithin

Blog Widget by LinkWit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