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

解構中樂團對審計報告「得體」的回應

早前寫過《讀審計報告學審計》,簡單地解構了審計署在香港中樂團的審計當中的一些技巧,這篇則講講樂團對報告內容如何回應。

老實說,我雖然對樂團的態度感到氣憤,但其報告中所作的回應的確水平甚高,有效地將視線轉移它處,以及淡化報告中對樂團的批評,給其他被審單位示範如何在審計報告內寫回應。不過,對我們內審來說卻是個災難,因為有強烈被「耍」的感覺。

樂團在報告中提出的每個問題都寫了回應,本文嘗試解構樂團在引言部份所作的整體回應(第4-6頁)。

其實樂團這部份的回應甚為得體,例如一開首,樂團理事會主席先在1.12(a)段感謝和認同審計署的審查。接著在(b)段說他們大致同意審計署的建議,並會與康文署和民政事務局緊密合作,確保按情況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作出改善。

留意一點,樂團只說「大致同意」審計署的建議,即是有很多地方他們是「不同意」的。他們說「按情況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即是說我不一定要理會審計署的建議。

精彩的緊接其後,他們在(c)段說,相對於藝術發展及成就,良好的公司管治和管理只起促進作用,而並非作為主導,而且還說,如果花太多時間和資源在行政及官僚制度上,以致影響主要的藝術和推廣藝術工作時,樂團便須按情況所需,重新考慮其工作的優先次序。

驟眼看來很對,藝術團體最重要的工作是藝術,正好比一盤生意,賺不到錢什麼也沒用。可是,細心想想,難道一籃蘋果,每個都外表漂亮就可以了,那怕其中一兩個在內裡生蟲,最後整籃蘋果給蛀掉也不理會?這種守舊過時的管理觀念已經沒有人用很久,想不到樂團不能與時並進,不知道藝術表現和管治同樣重要。

這段回應當中還有弦外之音,他們說「按情況所需,重新考慮其工作的優先次序」。其實即是不同意審計建議。因為如果真的是同意了,就會在回應中說明並許下完成日期的承諾。現在說「考慮」,就說明建議不會落實進行。

為提醒報告閱讀者樂團對香港中樂的發展如何重要,他們在(d)段描述了中樂在香港推廣的問題,企圖將「推廣中樂及中國文化」為樂團工作的首位,間接說明其他的管理工作不重要。

為淡化樂團給人有管理不善的感覺,在(e)及(h)段提及到樂團過去的豐功偉績,例如提醒報告閱讀者,樂團有 “世界首屈一指的中樂團”及“香港文化大使”之稱。另外,就私營機構「包場」的問題,看來對審計署的看法得不同,所以他們特意在(f)及(g)段講解私營機構贊助的重要性。

在最後的 (i) 段 ,他們提及中樂團奪得多個藝術及管理獎項,印證了整個團隊的工作熱誠及成就云云。看後不禁會問,如果他們真的是工作熱誠的話,那為什麼一個審計報告就有那麼多的問題呢?

以下是樂團在引言部份回應的全文:

中樂團的整體回應


1.12 中樂團理事會主席表示:

(a) 中樂團歡迎這項猶如為樂團檢查健康狀況的審查。中樂團十分感謝所有專業及獨立的觀點及建議,認為這無疑可進一步提高中樂團的效益;

(b) 中樂團大致同意審計署的建議,並會與康文署和民政事務局緊密合作,確保按情況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作出改善;

(c) 演藝團體對社會最重要的價值在於其整體影響力和藝術成就,藝團要具備這種價值,實有賴一間管治良好及管理專業的公司。相對於藝術發展及成就,良好的公司管治和管理只起促進作用,而並非作為主導,後者要能夠成就前者才有價值。當中樂團花太多時間和資源在行政及官僚制度上,以致影響主要的藝術和推廣藝術工作時,樂團便須按情況所需,重新考慮其工作的優先次序。中樂團在日常運作和進行任何檢討時,必須時刻緊記在這兩方面力求平衡,而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任何對中樂團的檢討如只着眼於死板的行政及官僚制度,忽略樂團為社會所帶來更為珍貴和無形的回報,意義可能不大;

(d) 雖然中樂管弦樂大約已發展90 年,但在全球藝術界中的地位仍遠不及(擁有超過300 年歷史的) 西方交響樂。加上香港獨特的殖民地歷史,令本地人的生活深受西方影響。綜合而言,古典中樂仍未成為香港的主流藝術形式。因此,中樂團(自二零零一年實行公司化以來) 優先執行推廣中樂及中國文化這項極具挑戰性的任務。中樂團一直致力進行這方面的工作,主要通過兩個途徑,即舉辦外展社區活動和爭取私營機構的支持及認可,擴闊觀眾層面;

(e) 中樂團舉辦的社區活動不但為市民帶來歡欣,亦可為樂團培育更多觀眾。在各有關方面及社會的支持下,中樂團分別在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五年為香港創造了三項健力士世界紀錄。中樂團更是“同心展關懷”計劃中首個獲獎的演藝團體,足見中樂團亦肩負企業社會責任;

(f) 同樣,私營機構的贊助不單帶來金錢上的收益,更可開拓新的觀眾羣,讓從未接觸過中樂的觀眾能欣賞中樂。以這種方式擴闊中樂團的觀眾層面,有助樂團接觸社會上下各階層的觀眾。事實上,與私營機構合作對社會/公眾皆有利,一向備受鼓勵。公私合營似乎是香港及世界各地所有演藝團體可持續發展的唯一出路;

(g) 為了達到擴闊中樂團觀眾層面的重大目標,中樂團一直以舉辦外展社區及推廣活動,以及讓私營機構以贊助形式參與為主要的市務策略。對於外展社區及推廣活動得到審計署的肯定(見第3.19 段的“Chinese Music Alive”計劃),中樂團感到欣慰,但對於私營機構的參與及贊助引起關注,中樂團卻感到憂慮。中樂團同意私營機構的參與在行政及管理上可予改善。不過,鑑於中樂團肩負發展中樂的任務,樂團可能較傳統演藝團體需要採取更積極進取的推廣策略;

(h) 中樂團除了持續在香港透過中樂締造/提升文化及社會效益,協助提高政府文化政策的成效外,亦在更重要及宏觀的層面,一直代表香港這個中國的國際都會,在世界皆注目於東方的時候,推動中樂管弦樂在國際舞台上有更廣闊的發展。中樂團有“世界首屈一指的中樂團”及“香港文化大使”之稱。中樂團與內地中樂團體的密切交流,不但令樂團有所得益,更可讓樂團利用香港獨有的優勢,接通和影響國際的音樂發展,使中樂管弦樂的創作和欣賞水平能與西樂看齊,使中樂取得應有的地位;及

(i) 中樂團奪得多個藝術及管理獎項,印證了整個團隊的工作熱誠及成就。事實上,中樂團一直表現出色,只要比較中樂團在2001–02年度開始實行公司化與在2008–09 年度的狀況(載於附錄B),便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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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

讀審計報告學審計

審計署於上週發表了新一輪的審計報告,其中披露了某些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的問題。雖然這幾項審計屬於衡工量值式審計(Value for money Audit),但一些審計技巧是很值得我們這些私營機構的內部審計人員借鏡的。今天特意找來香港中樂團的審計報告簡單地解構一下。

總體來說,審計署這次所用的技巧並不複雜,大部份問題之所以能找出來,主要是將樂團自身的記錄與以分析,然後將分析出來的結果與樂團自己訂立的制度來比較。這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是內審人最常用的,因為資料/數據是被審單位自己維護,制度也是被審單位自己訂立,這些東西一旦有問題,被審單位只能承認問題的存在,又或者資料/數據不確,其責任不易推卸。

試舉一例說明。例如樂團藝術部職員的年假(報告第41頁第4.6項),根據聘用合約,每名職員每年均享可有35 天年假,但審計署查閱樂團的年假記錄後,卻發現在過去其中的三個年度,職員實際享用的年假都較合約規定的多出1至5天,而且沒有註明額外發放年假的理由。以樂團的「年假記錄」攻其「聘用合約」,管理不善的責任就推卸不了。

另一種審計技巧就是審計人最慣用的現場實地核算,例如一堆價值接近100萬元的鼓,審計署就發現其數目與記錄有差異(報告第60頁第5.16項),當中有45個鼓缺失了。雖然審計署無法證明這些鼓是真的不見了還是記錄出錯,但就發現樂團竟然沒有為這些鼓一個明細的分類記錄。另外,在核算過程中還發現樂團的一些問題,例如在過去六年半中就那些鼓只進行過一次盤點、一些鼓雖然已經註銷掉但沒有按規定經過有效的申請、沒有為多出來的鼓制訂處置計劃、這些鼓的貯存費高達617萬、以及623 個鼓受霉菌和蛀木蟲侵害而註銷。雖然審計報告中沒有直接說明,但這堆問題顯示出樂團根本不「志在」這堆鼓。無他,樂團的經費超過80%來自政府資助,可能100萬元在他們眼中只是少數目吧!

此外,審計署亦運用一般的商業常識(Business Sense)於審計當中。以行將離任職員的工作安排為例(報告第44頁第4.10及4.11項),審計署發現樂團早以決定其中三名成員將不獲續約。根據聘用合約,樂團只要支付一個月薪金代替通知就可以終止合約了。但有趣的是,樂團留下他們並且繼續向他們支付合共323萬的薪金至約滿為止,可是卻同時不安排任何工作給他們。就一般商業常識而言,如果合約員工不獲續約,乾手淨腳的處理方法是支付代替通知金解除合約。比較好的僱主則會讓員工繼續留下至合約期滿,但仍會安排一定的工作。可是,原來香港還有香港中樂團這麼好的僱主,簡直是有情有義呀!

身為納稅人,詳細看了樂團的審計報告後愈看愈氣,生氣不是其管理混亂,坦白說,要求一個藝術團體達到一流的管理水準似乎太過苛求,生氣主要是他們那種不肯認錯的態度,這種態度充斥在樂團的每段回應當中。

既然有人擺出一幅死豬不怕燙的態度,民政事務局是否應考慮另外找一些有心有能力的人來推動中樂?

註:下一篇將會講講樂團如何在報告中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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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

審計署不應批評香港中樂團?

審計署在最新的一份衡工量值審計報告中,揭露包括香港中樂團在內的幾間機構和部門管理不善,例如樂團員工的工時,審計署發現樂師的每年實際工時平均只有703小時,較聘用合約規定的工時少43%,即是每年返少工只逾四個月。

可是樂團理事會副主席梁廣灝先生對包括工時問題的批評不以為然,據報他不滿審計署「以好死的標準」指控中樂團。就工時這個問題,他指出很多樂師須花很多時間自行練習,所以不應單以實際的「返工」時間來衡量。

對他這個回應,筆者實在覺得很奇怪,既然樂團認為樂師的工時應包括「自修」的時間,那為什麼不在合約中寫明?又或者在訂合約時何不索性取消工時的規定?現在給審計署抓到了問題,卻用這種藉口來推諉過失?而且樂團在接受資助前早以和政府簽訂《資助及服務協議》,承諾公帑運用得宜和符合成本效益,但結果呢?樂師工時出問題,派免費門票卻又無記錄,向政府匯報送出的門票數目時又「報細數」,職員出差又違反規定,乘坐商務客位之餘又入住豪華酒店,花費接近100萬購買了1975 個鼓,但既無記錄而且又比正常需求為多,結果又要花費60幾萬來貯存。梁先生還好意思說「問心無愧」?至此筆者憶及蔡瀾先生在某篇文章中的最後一句說話:「...在夜闌人靜時,撫心自問,此世做人,羞不羞恥?」

既然樂團認為政府不應用行政標準審度藝團,而且認為中樂團是非牟利機構,很難與政府部門看齊的話,那不如索性不接受政府的資助靠自己吧!既然接受公帑資助,就請好好珍惜納稅人的一分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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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中樂團每年返少四個月工

(星島日報報道)審計署最新一份報告出爐,狠批八大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大筆糊塗帳,其中在港有三十三年歷史的香港中樂團,被批管理混亂,包括中樂團藝術部員工每年工時平均七百零三小時,較規定工時少四成三,每年返少工逾四個月;樂團高層及職員出外表演時,更自動升級至商務機位及入住酒店單人房,更慷慨派發免費門票。中樂團否認指控,認為審計署以政府部門行政指標來審度藝術團體,是不恰當。

  記者:張一華

  審計署署長昨日公布第五十四號衡功量值報告,炮轟八個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過去大花筒罪狀。其中由○一年起公司化的香港中樂團被揭「十宗罪」。中樂團每年主要靠政府資助,○八至○九年度總收入六千四百五十萬元,總支出六千二百六十萬元,收回成本只一成八,政府資助已佔八成二共五千三百一十萬元,音樂會表演僅佔一成收入。

  匯報送門票「報細數」

  不過中樂團職員紀律鬆散粗疏,審計署揭露,中樂團八十八名藝術部職員內,每月樂團編定的工作活動,並非全體職員要出席。在抽查○八年度二十名首席、助理首席及樂師級員工更表時,發現全年實際工時平均得七百零三小時,較規定的一千二百三十六小時,返少四成三、即五百三十三個工時。

  以每周需工作二十八小時計算,藝術部職員即每年少返十九個星期,扣除年假及公眾假期後,員工一年內少返工逾四個月。

  除了工時不足,中樂團高層及職員出差演出更自動「升呢」,在○七和○八年,中樂團三次往紐西蘭 、北京 及英國 演出時,行政總監及一名理事會成員獲安排乘坐商務客位,最貴一次機票支出達三萬九千元。而中樂團成員住宿同屬豪華級,在紐西蘭及英國演出,有五名行政總監及助理指揮級以下職員,入住酒店單人房,最高一次住宿開支合共四萬九千元,違反只准入住雙人房的規定。

  審計署揶揄中樂團「慷慨」,大派門票卻無記錄,批評中樂團兩年前匯報送出的門票「報細數」,未有計算樂團自購的三千三百二十一張贈票,更對購票觀眾人數報大數,多了三千七百一十人。但四場音樂會中,觀眾缺席率超過兩成。

  不應用行政標準審度藝團

  香港中樂團理事會副主席梁廣灝昨回應時強調,不認同審計署以政府部門、資助機構的行政標準,來量度藝術團體帳目開支,他認為中樂團是非牟利機構,很難與政府部門看齊,強調中樂團「問心無愧」。他表示,理事會一直希望向外推廣中樂文化,中樂團有必要派發門票,包括向外國領事等加強海外推廣。

  他不滿審計署「以好死的標準」指控中樂團,又否認派門票無記錄,部分是口頭確認交收;而且很多樂團職員須花很多時候自修抽空練習。樂團發言人指,職員外訪演出時須有充足精神準備,以便落機可即時投入演出,有需要乘坐商務客位,但樂團理事會將開會研究如何改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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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

會計師的深層次矛盾

此文刊登在年青會計師協會於今天《信報》內的年青有計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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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的深層次矛盾 (作者: Bittermelon)

最近的一宗「洪良事件」,除了引起公眾對會計師專業操守的關注外,也引發對本港會計師監管問題的討論。這次「洪良」名副其實化身成了「紅娘」,藉此將存在已久的監管問題和要求改革的聲音連在一起。

審計存本質上矛盾

現今的審計工作本身就充滿矛盾,企業付錢給會計師來審核自己的賬目,價錢由管理層和會計師商擬。以誰付鈔誰是老闆的角度來看,管理層其實就是會計師的老闆。雖然目前有很多措施來改善會計師的獨立性,例如,會計師行的收入不能依賴某幾個客戶,會計師的任命需要由股東大會通過等等,但這些措施都只不過是疊床架屋,實際上改不了管理層是老闆的本質。

有趣的是,類似的矛盾卻同時出現在香港會計師的監管上,矛盾再加上另一個矛盾,形成今時今日的深層次矛盾。

與其他專業例如醫生和律師一樣,香港的會計師都是以自我監管的形式,由香港會計師公會(以下簡稱「公會」)負責規管其水平和效率,其中包括定期審查會計師的工作水平,對會計師的投訴進行研訊,以及對違規者作出裁決和處分。雖然涉及上市公司的違規投訴於早年已轉由財務匯報局(以下簡稱「財匯局」)負責,但要如何處分涉案者仍然由公會負責,財匯局則無權過問。

公會是由一眾會計師會員組成,會員即是公會的老闆,但公會同時又要監管會員,這就難免出現角色衝突,左右做人難的局面。

除了監管外,公會還要肩負廣泛的職能,既要開辦專業資格課程、舉辦考試及頒授資格,又要頒布香港的財務報告、審計及專業操守準則,亦要負責推動優良而有效的會計實務,還要服務會員及照顧其利益(雖然很多會員對公會這方面的表現都不以為然),公會要員除了需要具備三頭六臂外,更要經常維持良好的心理狀態,不然一定會患上精神分裂。

近日有報章大字標題,指港府有意「取締」公會以取回其監管職能。據報說港府正在研究公會和財匯局上的分工,初步的構思是由財匯局全盤負責監管工作,而公會則負責考試、發牌等的工作。

根據《辭海》,取締的意思是「明令取消或禁止。如:取締非法經營」,大有禁止和制裁某事的含意。但該報章竟然用上這個字詞,玩味十足之餘,也多多少少反映出公眾對目前監管制度的不滿。

過去每次有上市公司的會計師涉及操守的事件,坊間對於公會是否能公正持平地去作出裁決的質疑不絕於耳。如果涉案的核數師屬於大型會計師行就更不得了,因為公會給公眾的印象是由大行把持,儘管負責的紀律委員會成員最少有一半是非業界人士,但公眾仍會對其決定有所懷疑。

按理,筆者是既得利益者,應該反對港府的改革構思才對。可是,不論是以公眾還是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筆者卻是完全支持「取締」。從公眾利益來看,新的構思能徹底解決公會角色衝突的問題,最終能令公眾安心,且也和歐美等國家的做法接軌,有助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至於從會員的個人利益來看,新構思能減輕公會的負擔,讓公會可以專心一意照顧會員的需要及推動會計專業。例如,馬振峰先生早前在這個專欄寫過一篇題為《會計終審庭在哪?》的文章,當中提過業界曾建議由公會開辦一些會計技術諮詢支援機構,為日新月異的會計準則給出執行意見,以減低中小型會計師行在準則條文詮釋上的風險。但礙於角色衝突及需要維持公會在監管上的獨立性,加上資源有限,所以此建議遭到擱置。

把握機會 落實改革

若公會能卸下吃力不討好的監管包袱,既沒有了角色衝突,而且公會還能調撥資源,為會員提供服務和幫助。

雖然公會近日已發表聲明,指港府並無表示有意「取締」公會,將其監管職能「全盤交財務匯報局」,但作為公會的一份子,在公在私,筆者樂見其成,希望有關方面可以把握這次機會認真討論,落實改革。

特此聲明:以上純粹為筆者個人意見,與年青會計師協會和馬振峰先生的立場無關。

文章來源:http://hkyaa.blogspot.com/2010/04/bittermel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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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男仔在乎結果 女仔在乎感覺

若老的網誌內,有位匿名君(相信是男仔)留言,認為港女找不到另一半,只不過是她們眼角太高,只要她們肯要的話根本不是問題。類似的說法也聽過不少,其實這突顯了男仔和女仔在思想的最大分別:男仔在乎結果,女仔在乎感覺。

因為自己也是過來人,曾經看了些書,也和女性討論過,所以略為明白女性在乎感覺的心態。例如現在有10位男生,但女生覺得其中9位是屬於“揀唔落手”的那一類,如果認為女生應該降低揀偶條件,萬事則可解決的話,其實這是很自私的想法。設身處地在女生那邊去想,當你去到超市見到一整箱橙都是爛的,我卻叫你不如“降低要求”,求其揀幾個爛橙走,你一定會認為我發神經,對吧?

因為男生在乎結果,所以有時為了買得到橙,可能真的會挑幾個爛的回去。女生則相反,她們在乎感覺,所以很多時寧願一個也不要,也不會挑爛橙回去。

以上的觀點如有錯漏,請各位帥哥靚姐多多指正。

另外,如果希望了解異性的想法,建議看一看《Men are from Mars,Women are from Venus》一書。如果想看地道一點的,一本叫《50個女生想男生知道的心事》(給男生看的)或者《50個男生想女生知道的心事》(給女生看的)的書也成。作者是香港人,名叫帶銀公主。其實這幾本書不是甚麼追男追女秘笈,不過就能夠讓人認識異性是怎樣想的,對拍拖以至日後如何維繫婚姻幫助很大。

坦白講,我自己是一個失敗者,以前自己錯得很利害,走錯路之餘,亦傷害了人,直至看到了這兩本書後,才驚原來自己的問題在於不了解女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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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

內審人的特質

有朋友在討論區留言,問內審人(Internal Auditor)應該具備什麼特質。其實這個問題在早前的幾篇文章中已若略提過,既然有朋友問起,就索性在這裡整理一下供參考。

1)要諸事八卦,不怕麻煩,願意尋根究底
2)EQ要夠高,例如被Auditee罵又或者被受冷言冷語時,自己要懂得如何處理,而且可以不會為此而影響情緒
3)喜歡與人溝通,不論其身份如何,上至CEO下至Tea lady都可以聊天
4)有Common Sense,遇到一個問題時能否舉一反三
5)分析能力強
6)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良好

1至3靠天生,後天培養不是不可以,只是比較難而已。而4至6則可以靠後天鍛鍊出來。在溝通方面我比較差,自少就不喜歡說話。但自從進入了內審這一行後,就強迫自己多和別人談天,雖然現在算是進步小不少,但始終不及那些天生Talkative的同事那麼好。

以上的6點是最基本的條件,如果要做得好的話,內審人還需要有點「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慨,遇事不能隨風擺柳,而且可以力排眾議,特別是當要捍衛自己的Audit Findings和Recommendation時。就算Findings涉及高層例如CEO,出色的內審人不單夠胆將問題講出來,而且還有能力說服他們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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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

功能組別存廢的淺見

政府終於就政改方推出新方案,一如所料,各界關注的立法會功能組別存廢問題沒有什麼更改,只是加將直選與功能組別的議席各增5席,而後者撥給區議會界別,由民選區議員以比例代表制選出。

目前功能組別的最大問題是不公平。首先,功能組別的選民比普通市民多了一票。他們除了可以選出地區立法會議代表外,也可以選出所屬功能界別的立法會代表。其次是選民基礎太細。以會計界別為例,根據職業訓練局的《會計業09人力調查報告書》,香港從事會計行業的人數接近96000,但有資格成為選民的人必須是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會員。截至2010年1月26日會員總數是29840人,假設所有會員都登記成為選民,即是說只有約31%的會計從業員有投票的資格。其實會計界已經算是很好了,如果看看「廿蚊張」的那個組別,選民都是以公司為單位,即是老闆說了算。

我個人認為,其實功能組別的概念是不錯的,問題只是在於選舉制度本身。立法會議員其中一項主要工作就是立法,如果議員來自不同專業背景,都審議立法草案時能提出深入的意見。

香港地方細,交通又方便,以選民所居住的地方來為直選分區,其實未必比功能組別更能代表選民的聲音和需要。忽發奇想,與其要求廢除功能組別,不如索性每位市民一人兩票,一票投直選議員,而另一票投功能組別議員。為配合此制度,除了現有的功能組別外,可以開設不同的新組別,例如「家庭主婦」界別、「退休人士」界別、「打工仔」界別、「失業人士界」別、「富豪」界別,等等等等。

無論如何,功能組別的問題像個計時炸彈,愈早解決愈好。與其留給下一屆政府處理,曾特首何不就實踐當日的選舉承諾,在今次「玩舖勁」將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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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

取締

《明報》於星期一刊登了一篇報導,題目為『港府擬「取締」會計師公會 取回「監管職能」』。會計師公會的監管職能一事暫且不談,我比較有興趣的,是為何明報要用「取締」這個帶有強烈負面味道的字詞。

為了確定自己對「取締」這詞的了解,自己特意跑到公共圖書館翻查字典,根據《辭海》,取締的意思是“明令取消或禁止。如:取締非法經營。”即是說,被「取締」者通常是幹了些不好的事情,所以才給人家「取締」。

是我想多了,其實只是手民之誤?但取締兩字加上了「」號,即是說是編者是故意而不是用錯了字。那麼,究竟會計師公會在監管職能上幹了些什麼好事,令明報認為她要被「取締」,而不是「代替」呢?

剛收到由公會CE署名的電郵,說公會於昨天已就該報導發表了一份聲明,並認為如果置之不理的話,該報導將會影響會計專業的形象,以及公會在監管架構的地位。

其實公會是否應認真想想,為什麼人家認為公會要被「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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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2日星期一

人比人 比死人

某位從事核數的人兄在討論區留言,說某日路過中區某大型會計師行,見到眾多高質素條件又好的俊男美女,但想到自己只是在小型會計師行工作,即使美女有多漂亮,自己根本沒有辦法擠身其中,所以覺得很心灰。

我覺得一個人感到自卑,其實來自不必要的比較。俗語說「人比人,比死人」,不去和別人比較的話,根本就不會有自卑的感覺。如果自己真的要去和別人比較,世界上就只有一人是夠資格的,就是「自己」。

有人留言勸這位朋友,認為只要有錢有權力,美女自然便會來。其實這個也是使人發奮的一股推動力,只要不是不擇手段,又或者不是沈溺於金錢和權力的追逐,我基本上是不反對的,也試過用相同的說話去勸導朋友。不過,我還會勸導朋友去當義工,增長見聞之餘,也趁機會認識自己。

記得我在十幾歲還是中學時期,參加了學校的義工課外活動,第一次活動就到了一家弱智人士院舍探訪。細節已經記不起了,但當時的感覺卻記憶猶新,在場的每位弱智人士的年紀都比我大很多,但智商卻只相當於一個幾歲的小孩,第一次面對他們時,感覺很震撼,而且不停地問為什麼世界上人那麼多不幸的人。自始以後,自己看人看事也成熟了不少,而最重要是認識到,原來自己是多麼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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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9日星期五

為了錢可以不惜任何代價?

一位大行的核數高級經理涉嫌賄賂下屬,為某新上市的企業擬備不實的會計師報告,天網灰灰下被揭發並遭人舉報,昨天終被廉署起訴。事件看來牽涉甚廣,涉及的上市企業有可能需要將上市籌集得到的十億資金歸還給投資者。

單看新聞報導,其上市招股書的財務資料已很有問題,該企業的零售業務,其單店銷售遠較同業為佳,而紡織業務的毛利率不但勝過同業,而且竟然可以高達30%。原材料價格暴漲,工資上升,加上人民幣升值,國內的紡織企業能有12%的毛利已經很不錯的了。30%也太過份吧!

另外,據報涉案的高級經理向其下屬提供10萬元,什麼也不考慮而單看銀碼的話,讀書考會計師試的成本也不只此數,出手那麼低,不出事才怪。

身為核數師,最基本是廉正誠實,如果為了錢而可以不惜任何代價的話,那就請不要入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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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馬威涉洪良造假帳 廉署拘捕一會計師 疑向下屬行賄

(明報)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台資紡織新股洪良國際(0946)的帳目造假事件愈演愈烈,證監會 昨日首度公開指出,「洪良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了公司財政狀况」。日後可能會向法院尋求飭令洪良將集資所得的約10億元歸還予投資者,是香港證券市場首例。與此同時,廉政公署 昨日亦公布,已落案起訴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一名會計師,他涉嫌向下屬提供10萬元賄款,作為就洪良上市時擬備會計師報告的報酬。

廉署的公布稱,被告梁思哲,32歲,現為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經理,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2月22日,與另外一名人士,向畢馬威另一名僱員,亦即其下屬提供10萬元,作為就洪良全球發售股份招股書擬備會計師報告的報酬。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明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人士稱,證監會是接獲畢馬威舉報後,再將個案轉交廉政公署調查。據了解,涉嫌伙同梁思哲行賄畢馬威僱員的另一名人士,是與洪良上市相關的人士,但暫未被起訴。消息人士拒絕透露會否再有其他人遭執法部門檢控。

畢馬威內部舉報熱線揭發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昨日則發表聲明,表示有關涉嫌賄賂事件,是該行透過內部舉報熱線揭發。經調查後,涉案員工已被畢馬威停職,畢馬威並向證監會舉報。畢馬威重申,該行內部規則明確禁止任何人向該行員工提供任何饋贈。

至於證監會的公布則指出,高等法院昨日頒令,繼續凍結洪良及其4家全資附屬公司的資產,涉及的金額約9.97億元。不過,證監會同時稱,自上月29日,即證監會入稟凍結資產當日至今,洪良存放於本地銀行的資金只有約8.32億元,該筆款項現時已受臨時強制令限制,而其餘的1億多元,證監會將繼續進行查訊,以找出下落。

證監會稱,臨時強制令旨在防止有關資產在證監會完成調查前遭人耗散,而假如法院飭令洪良回復首次公開招股前的狀况或作出賠償,臨時強制令亦可確保有足夠資產應付有關命令。臨時強制令凍結的資產總額,相等於洪良在2009年12月首次公開招股時,向公眾集資所得的淨額。

證監:招股章程誇大財務

證監會昨日更首度明確稱,洪良在日期為2009年12月14日的招股章程中,披露重大的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投資者可能基於這些資料而認購洪良的股份。「洪良在其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了公司財政狀况。」證監會並稱,假如指控成立,證監會將會尋求法院作出命令,安排將洪良上市籌得的資金,歸還予曾在首次公開招股時認購並仍然持有洪良新股的投資者,以及在洪良上市後曾購入其股份的投資者。

於去年12月底上市的洪良,由台灣富豪蕭登波創辦,主力經營紡織布料。在上市前一年多,洪良收購同由台灣人創立的服裝品牌MXN而介入零售業。現時零售業務已佔洪良收入的三成。不過,MXN的單店銷售遠較同業為佳。此外,洪良本業紡織的毛利率高達三成多,亦較同業為高。蕭登波及洪良高層早前接受本報查詢時,聲言問題可能出在對兩地會計制度理解的不同,對被指控感到寃枉,稱有信心能在短期內解決問題並復牌。昨日本 報再向蕭氏查詢,但秘書稱蕭登波現時在台北開會,未能接觸到。

明報記者楊曦、姜靜嫻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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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7日星期三

如何向Auditee索取資料

不論是內審還是外審,向Auditee索取資料是一件很頭痛的事情。首先是不能太過頻繁,記得自己當年在外審工作時,上班的第一天Senior就教過,盡可能要一次過問Auditee拿東西,千萬不要今天要這個明天要那個。

其次是要講清楚自己要些什麼。工作久了,發覺最好還是事前準備一張清單,清楚說明自己需要什麼資料。另外,為免拿到的資料不是自己想要的,最好在要求時附上樣版,方便Auditee為自己準備。

不過,單靠別人提供資料始終不方便,所以最好還是與各部門相討,大家設立一個恆常機制,由內審自己拿取資料。例如會計及其他各個Management information系統,如果內審同事能夠有自己的閱讀權限則最好。又例如各式各樣的Management report,Operation report之類,Audit Director都應在通報之列, 由Audit Director閱讀過後決定發給其他內審同事看。

在進行Fieldwork時,我比較喜歡親身去找資料,例如Accounting vouchers,雖然自己找會有些廢時,但是因為資料未經過Auditee整理過,往往從中能發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一些老練的Auditees是不願意讓Auditor 自己找資料的,所以我通常會裝傻份懵,先向Auditee中較Junior的同事埋手,說需要很多資料,怕給他們太多「麻煩」,讓我們自己動手去找吧。

另一個常見的難題是被Auditee拖延,如果好言催促多次也不成的話,到了最後唯有找其上司商討,不過這種方法一定要慎用。不過,有一個方法是頑湊效的,就是一開始由靚仔靚女的內審同事出面去拿,例如男的Auditee就由靚女Auditor 出馬,成功率達90%以上。曾與一位英俊的男Auditor共事過,每次Fieldwork有他在場的話,差不多可以說是「要乜有乜」,而且很多女Auditees為了想見他一面,都紛紛走過來主動問我們(其實只是問他)有什麼需要。

如果內審部門沒有俊男美女怎麼辦呢?比較有效的方法就是要和Auditee「扮Friend」打關係。所以,除非自己是仙女下凡又或者潘安托世,如果相貌平庸如我者就要切忌「串串貢」,否則只有自討苦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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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5日星期一

問世間情是何物 直教蠢人更蠢

2010年3月18日的《AM730》刊載了一幅漫畫,內容很好笑很過癮,而且又很真實很有共鳴。題目是《丁丁盲樁樁》,按以上的連結可以直接到作者的網綕內看。

一直都有追看作者江記的作品,我最喜歡的漫畫角色就是丁丁和熊貓貓,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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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日星期五

手作仔

現在PC甚至Laptop盛行,價錢又平質素有高,加上Excel等的軟件,現在不論是會計還是核數都廣泛使用。但在十幾年以前,電腦還未普及,如果你在90年代或以前曾在會計師樓工作過,那你一定會用過9欄紙和18欄紙了。

9欄紙是一張A4大小的紙,上面預先印有一些橫直線,構成一個有9欄及30-40行的表格,方便會計/審計人員填寫數字。18欄紙和9欄紙一樣,不同的地方是18欄紙是A3大小,並且顧名思義有18個欄位。

當年曾在會計師樓工作過,每次有審計項目時,開Job的其中一件麻煩事就是要將客人給我們的試算表(Trial Balance)用鉛筆抄到18欄紙上。抄寫是有規定的,最左手邊的3個欄位是用來記錄客人的試算表,中間的11個欄位用來做Audit Adjustments,而最右手邊的4欄就是Audit accounts的最終Balance了。

用手來做這個試算表其實是很辛苦的,試過有些規模很大的客戶,我們要開幾張18欄紙,單單是把所有Balances加總起來都要花上一小時。試過多次Debit 和Credit兩邊相差幾毫子,Senior要求我們找出原因都要花上大半天。有人問為什麼幾毫子都要小題大做,但其實在試算表來說,幾毫子的差別可能是由兩個重大差異Offset後造成,例如一個涉及Debit side $1,000,000.01 及Credit side $1,000,000.00的transaction在賬目內遺漏了。

也試過因為Audit Adjustments太多,18個欄位也不敷應用,要用一張9欄紙剪貼在18欄紙上,變成一張27欄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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